“我单位已根据检察建议书内容,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有效处理了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乱象,有效规范售药店的有序运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魏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今年7月,魏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在某些药店买药时发现,即使执业药师不在岗购、购药人员未持处方,仍然可以顺利买到处方药,希望相天部门加强对医药行业的监管。经调查,检察官发现确实存在部分药师挂靠多个药店,无法兼顾或根本没去上班,有的药店在没有药剂师在岗时仍对外销售处方药等现象。
药房违规出售处方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针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乱象,8月上旬,魏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
收到察议书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专项整治,联合检察院组织48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药品经营企业承诺书》,后来又对“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8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检察官说法
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患者只有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才能在药店买到抗生素等处方药,同时药店必须由执业药师或相关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才能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这份检察建议,加强了处方药监管,维护了处方药售卖秩序,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使群众购药更有保障、用药更加安全。
日前,《河北法制报》对我院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