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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 日在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学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连续两年在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领导班子被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10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在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工学大竞赛”活动中被评为“优胜单位”,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中国法学会征文优秀组织奖”两个国字头奖项。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检察工作的开展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和涉农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依法办理贪污专项资金案2件2人。联合县扶贫办制发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积极为两起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建档立卡户申请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传递党的温暖。为所包村积极协调解决扶贫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难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驻村工作队受到市级表彰。

  二是为维护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服务。认真落实新时代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新要求,重点围绕金融领域风险,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件7人,涉案金额达1.4亿余元。积极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依法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扎实开展涉及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出台了《十项检察举措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得到了书记、县长的肯定批示。通过检察开放日、定期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县工商联形成良性互动,合力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为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体现检察担当。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促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依法办理污染环境案7件19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1件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件4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针对漳河、卫河河道内私搭乱建、违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共同促进河道的有效治理,全力守护绿美魏州。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进平安魏县建设

  自觉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贯穿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平安魏县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全年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1人,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积极搭建为民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依法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80余人次,妥善处理来信18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全院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受教育学生达4万余人次。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在校生性侵犯罪开展法治讲座8次。建立了全市第一家“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70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增强了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青少年犯罪率明显下降,全年新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仅为3人,同比下降60%。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扶,通过心理疏导,模拟沙盘游戏等方式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深入践行司法新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让检察工作更好融入综合治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优质的“检察产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诉漏犯25人、漏罪12起,依法不批准逮捕61人,不起诉108人。提出抗诉6件7人、纠正违法9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件2人。通过监督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

  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裁判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案件16件。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审查处理各类行政案件22件,其中监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14件,非诉执行监督8件。

  三是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2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件、英烈保护领域3件、国旗悬挂不当6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回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看护人”。

  四是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市率先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受到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年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464人,适用率达70%以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4人,采纳率100%。通过积极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实现从惩罚性司法到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转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切入点,通过政治建院、业务立院、素质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实现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升级转变,开拓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一是锻造忠诚担当的检察铁军。院党组始终坚持从全局上、大局上、长远上想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带头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作风上的廉洁人,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班子建设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班子内部精诚团结、分工协作、和谐共处,形成了干事创业合力,在全院形成了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考勤、请销假等8项管理制度,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廉政清风。严格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不断强化制度落实。案件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全程监督,日常管理做到细致化、规范化,基层院建设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去年11月份,参加全省基层院建设研修班的近百名省市院领导和基层院检察长到我院观摩学习,受到一致好评。

  三是丰富主题教育引领检察新风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院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干警的思想和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升华,实现了“入脑入心”的学习效果。开展了主题征文、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英烈等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公开宣告、送法进校、进企、进农村,印制宣传册、设立宣传点,多举措、全方位加大普法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先后涌现出了“省道德模范”、“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市道德模范”、“市最美政法干警”、“魏州好人”等6名先进典型,这些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身边典型起到了“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素能。把2019年确定为“学者型检察官培养年”。利用“周一政治学习”、“周五业务讲坛”,干警们轮流上台授课,为干警汲取知识、交流学习提供平台。以“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为模式积极开展业务实训。同时,把理论学习、业务实训进行成果转化,全院干警在《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日报》等媒体刊发稿件150余篇,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拓展代表委员联络方式,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要价过高裹挟法律现象”专题走访人大代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的开展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检察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等等;三是检务公开还不够完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频共振顾大局,开拓创新谋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魏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自觉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把检察工作与魏县发展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全力保障魏县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发挥好检察职能。

  三是履职尽责为人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紧盯人民群众对平安稳定、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四是强化监督促法治,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均衡发展。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量刑建议、降低“案件比”、公益诉讼刚性检察建设等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实现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五是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我院把2020年确定为“学习型检察院创建年”,加大培训力度,补齐弱项短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奋斗中坚守初心,在实干中砥砺前行,为新时代美丽魏县建设谱写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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