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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时间:2023-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0日下午,魏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卫平主持听证会,案件双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现场

该案基本案情为:2023年3月24日11时许,在魏县某村田间路上,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同村的丁某因浇地过路问题发生口角,后王某推搡丁某,丁某摔倒导致右侧大腿股骨受伤。经鉴定,丁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丁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公安侦查人员发表意见

听证员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公安侦查人员汇报了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并说明了办案中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王某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议对王某相对不起诉处理。与会听证员就案情与公安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互动交流,在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均表示案件因邻里纠纷引发,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对王某不起诉的意见。

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卫平主持听证会并总结发言

赵卫平表示,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情况,当严则严,该宽则宽,要善用不起诉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立面,更好为人民服务,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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