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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就在身边】赵丽芳:让正义的光辉照亮每个人
时间:2019-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扎着马尾辫,看上去有些瘦弱的她,只要站在公诉席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为了公平和正义,为了让社会多一分和谐,她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用确凿的证据和雄辩的口才一展公诉人风采。她就是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部长赵丽芳。

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部长赵丽芳

   01时刻绷紧“证据”弦

  2005年,赵丽芳通过河北省检察系统招录考试,考入魏县人民检察院,圆了她心中的“检察官”梦。初出茅庐的她主动向老同志学习,很快就成了部里的“办案能手”。十几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1200多件1300多人,均做出了有罪判决,没有一起错案、瑕疵案,使公平正义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得到体现。

  2009年,赵丽芳办理了孔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案卷多达28本2500多页,涉及被吸收资金群众319名,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为了保证案卷证据能确实充分且尽快向法院提起公诉,她每天加班到深夜,对每一份证据材料她都认真进行核实,形成新的证据材料近百份。庭审中,赵丽芳依法进行了出示、质证、辩论……最终法院对孔某判处了8年有期徒刑。该案判决后,对孔某经营的面粉厂进行了拍卖,使被害人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出于工作需要,赵丽芳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

  02用心护航青少年成长

 她积极与法院沟通,开展“校园巡回法庭”活动,在一些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或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使学生明白了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以及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如何来维护,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普法效果。与此同时,赵丽芳带领其他干警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一方面将法律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向学生们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另一方面就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阐述,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坚决杜绝不良行为、自觉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合格学生。

  2018年以来,赵丽芳主动与县教育部门沟通,在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到多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及法治教育”活动。她为团队取了一个温暖的名字:小葵花阳光未检团队。宣讲活动通过案例以案说法,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和分析,达到了对常见犯罪的预防目的。暑假前,多次组织检察官带着展板到中小学校开展“防抢劫、防性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宣讲活动,提升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暑期安全“防火墙”,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

  2019年年初,结合工作实际,赵丽芳对今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出了更加科学具体的部署安排,本着“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10余个活动专题,决心为更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03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更好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丽芳提出了实施法律、政策释明书和一案一普法机制,针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制作法律、政策释明书,即释明法律、陈明利害、促进和谐。正面引导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帮助其克服对法律知识的认知障碍。同时,实施一案一普法,办理一起案件,进行一次普法宣传,使双方当事人通过一起案件,接受一次法律宣传,化解一起社会矛盾,修复一个破坏的社会关系。这项机制的实施,不仅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知法律,真诚悔罪,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且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

  为了确保每一起案件高质量地审查、移送起诉,赵丽芳要求干警要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条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每一次出庭,都要做到认真细致,精心研透,充分准备,力求百分之百的准确率。

  在一次单位组织的演讲会上,赵丽芳这样讲道:“让法治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让正义的光辉照亮每一个人的心房,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和正义,我们向人民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的这段话,也正是她勤谨工作在公诉战线上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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